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大力推進發展知識產權與標準化戰略,推動自主創新和品牌創建,根據《深圳市羅湖區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專項資金的扶持對象包括:
(一)品牌創建: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廣東省著名商標、廣東省名牌產品(工業類);
(二)羅湖區區長質量獎;
(三)卓越績效管理模式;
(四)標準化戰略:承擔國際國內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工作的機構、標準研制、企業標準聯盟機制培育、國外技術貿易措施研究、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
(五)知識產權戰略:外觀設計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國內外發明專利、PCT國際專利、專利代理機構、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專利獎;
(六)其他經區政府批準的知識產權與標準化戰略重大扶持事項。
第三條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羅湖分局是本細則所稱扶持的主管部門,區其他部門按《辦法》有關規定履行職責。
第二章 扶持內容
第一節 品牌創建扶持內容
第四條 對上一年度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或中國名牌產品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扶持30萬元;對上一年度獲得廣東省著名商標、廣東省名牌產品(工業類)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扶持20萬元。對獲得以上榮譽的同一企業,給予扶持的金額不超過50萬元。
第五條 對上一年度獲得羅湖區區長質量獎的企業,按照《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政府區長質量獎評定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每家企業100萬元的扶持。
第六條 對上一年度每個導入卓越績效模式,現場評審總評分在400分以上的試點單位扶持20萬元。每年扶持的單位不超過10家。
第二節 標準化戰略扶持內容
第七條 對承擔國際國內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工作的機構予以扶持的標準:
(一)承擔國際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TC)秘書處及其分技術委員會(SC)秘書處和工作組(WG)工作的機構,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15萬元、5萬元的扶持;
(二)承擔全國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TC)秘書處及其分技術委員會(SC)秘書處和工作組(WG)工作的機構,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5萬元、2.5萬元的扶持;
(三)承擔廣東省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TC)秘書處工作的機構,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扶持;
(四)承擔深圳市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TC)秘書處工作的機構,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扶持;
(五)擔任國際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TC)秘書處及其分技術委員會(SC)秘書處和工作組(WG)委員所在企業,分別按每個委員給予不超過2萬元、1.5萬元、0.5萬元的扶持;
(六)擔任全國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TC)秘書處及其分技術委員會(SC)秘書處和工作組(WG)委員所在企業,分別按每個委員給予不超過1萬元、0.5萬元、0.25萬元的扶持。
對上一年度經法定部門正式批準發布的標準研制項目予以扶持的標準:
(一)主導國際標準制定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扶持,主導國際標準修訂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扶持;
(二)主導國家標準制定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15萬元的扶持,主導國家標準修訂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扶持;
(三)主導行業標準制定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扶持,主導行業標準修訂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2.5萬元的扶持;
(四)主導廣東省地方標準制定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7.5萬元的扶持,主導廣東省地方標準修訂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2.5萬元的扶持;
(五)主導特區技術規范、深圳市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深圳市農業地方標準制定的,按項目分別給予不超過5萬元、3萬元、2萬元的扶持,主導特區技術規范、深圳市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深圳市農業地方標準修訂的,按項目分別給予不超過2.5萬元、1.5萬元、1萬元的扶持;
(六)企業產品標準由專利轉換而成并已在標準化主管部門辦理了備案和登記手續的,每個企業產品標準給予不超過0.5萬元的扶持,單個企業總扶持額度不超過5萬元;
(七)標準的唯一起草單位或標準文本的“前言”中排序在前兩位的起草單位為主導制定、修訂標準的單位,其余單位均視為參與制定、修訂。對參與標準制定、修訂的,按照上述主導制定、修訂扶持額度的50%對項目進行扶持。如果同一項目有多個單位共同參與制定、修訂的,扶持資金由各參與單位協商分配;
(八)對同一家企業每年度的標準研制項目扶持金額不得超過50萬元。
對企業標準聯盟機制培育項目予以扶持的標準:按工作進度分階段予以扶持,總額度不超過50萬元。
對上一年度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項目予以扶持的標準:項目實際承擔單位不是市、區財政全額供養的單位,按項目給予不超過15萬元的扶持。
對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予以扶持的標準:上一年度獲得A、AA、AAA、AAAA認定的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2萬元、4萬元、6萬元、8萬元扶持,每個企業從A類到AAAA類標準化良好行為的認定過程中,高類別扶持應扣除低類別的扶持,總扶持額度不超過8萬元。
對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予以扶持的標準:上一年度企業每個獲得《廣東省采用國際標準產品認可證書》的產品分別給予不超過0.5萬元的扶持,每個企業總扶持額度不超過5萬元。
其他經區級以上標準化主管部門批準的重大標準化戰略事項,每個項目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扶持。
以上標準化戰略扶持項目除企業標準聯盟機制培育是分階段逐年扶持外,其余均為一次性扶持。
第三節 知識產權戰略扶持內容
第八條 對外觀設計專利予以扶持的標準:上一年度取得的外觀設計專利,每件扶持0.1萬元。
對實用新型專利予以扶持的標準:上一年度取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每件扶持0.2萬元。
對國內發明專利予以扶持的標準:上一年度取得的國內發明專利,每件扶持0.5萬元。在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按照國內發明專利扶持標準辦理。
對國外發明專利予以扶持的標準:
(一)上一年度在美國、歐盟、日本等國家或地區取得的國外發明專利,每件扶持3萬元;
(二)上一年度在設有專利審批機構的其他國家或地區取得國外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扶持2萬元;
(三)同一專利每件最多扶持2個國家或者地區,同一申請人(含企業、集團)年度扶持總額不超過30萬元。
對PCT國際專利予以扶持的標準:上一年度依照PCT規則提交國際專利申請的發明專利項目,經審查符合扶持條件的,單位申請每件扶持0.5萬元,個人申請每件扶持0.3萬元。
對轄區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設立的正規專利代理機構予以扶持的標準:
(一)上一年度代理本轄區外觀設計專利并獲得授權的,每件扶持代理費0.05萬元;
(二)上一年度代理本轄區實用新型專利并獲得授權的,每件扶持代理費0.1萬元;
(三)上一年度代理本轄區發明專利并獲得授權的,每件扶持代理費0.2萬元;
(四)同一專利代理機構同一年度扶持額度不超過20萬元。
對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予以扶持的標準:在取得國家《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6個月內提出申請的,每件扶持0.03萬元。
對知識產權優勢企業予以扶持的標準:上一年度被認定為“深圳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每家扶持10萬元。
對專利獎予以扶持的標準:
(一)上一年度獲得深圳市專利獎的項目,每項扶持15萬元;
(二)上一年度獲得國家專利金獎的項目,每項扶持25萬元;
(三)上一年度獲得國家專利優秀獎的項目,每項扶持5萬元。
專利扶持申請人必須為申請扶持時該項專利的所有權人。
對共同專利,專利扶持申請人必須是共同專利中第一申請人。
對專利權人已變更的專利一律不予以扶持,對專利代理機構的扶持不受此限制。
以上知識產權戰略扶持項目均為一次性扶持。
第三章 申請材料與申報程序
第九條 申報專項資金扶持的基本材料:
(一)登錄羅湖區電子政務網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申報系統在線填報申請表,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表紙質文件原件;
(二)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或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
(三)企業納稅證明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者法人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
(五)個人身份證。
申請人為企業的,提交第(一)、(二)、(三)、(四)項材料;申請人為個人的,提交第(一)、(五)項材料。
第十條 申請品牌創建項目扶持的提交獲得國家和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關榮譽證書、牌匾或批準文件。
第十一條 申請羅湖區區長質量獎扶持的提交獲得羅湖區人民政府頒發的獎牌和表彰文件。
第十二條 申請標準化戰略扶持的按各扶持項目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承擔國際國內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工作扶持的,應提交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或相關專業技術委員會下達的正式批準文件,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年度工作計劃;
(二)申請擔任國際國內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委員扶持的,應提交相關專業技術委員會下達的正式任命文件、參加有關會議的通知以及相關費用證明;
(三)申請國際標準研制扶持的,應提交主導或參與制定、修訂國際標準的有效證明材料和已發布的標準文本;
(四)申請國內標準和深圳市技術標準文件研制扶持的,應提交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發布該標準的文件及已發布的標準文本;
(五)申請企業產品標準研制扶持的,應提交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登記證書、備案的標準文本、第三方產品檢驗報告、專利證書;
(六)申請企業標準聯盟機制培育扶持的,應提交按照《深圳市企業標準聯盟管理辦法》(深質監〔2009〕167號)成立企業標準聯盟時在標準化主管部門備案的聯盟協議和章程,以及相應工作總結及計劃;
(七)申請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扶持的,應提交項目研究必要性分析報告、工作計劃和研究成果免費推廣承諾書,已完成的應提交研究成果和相關推廣應用情況說明;
(八)申請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扶持的,應提交相關部門頒發的證書或認定文件;
(九)申請其他經區級以上標準化主管部門批準的重大標準化戰略事項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審批文件和驗收通過等證明材料。
第十三條 申請知識產權戰略扶持的按各扶持項目提交以下材料:
(一)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人取得的外觀設計或實用新型專利證書及說明書首頁、專利權屬保證書;
(二)國內發明專利:申請人取得的國內發明專利證書及說明書首頁、專利權屬保證書;
(三)國外發明專利: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發出的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受理國或地區專利局發出的專利申請受理文件、專利公開文本及專利證書;
(四)PCT國際專利: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發出的《PCT國際申請號和國際申請日通知書》(105表)和《收到檢索本的通知書》(202表);
(五)專利代理機構:申請人代理相關專利的代理協議書及有關專利證書、專利代理機構注冊證;
(六)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申請人取得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七)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認定為“深圳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證明材料;
(八)專利獎:獲得國家或深圳市專利獎的證明材料。
第十四條 羅湖區區長質量獎的申報受理和評定程序,按照《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政府區長質量獎評定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卓越績效模式推廣試點工程的受理和審批程序按區主管部門另行發布的通知執行,其他項目的受理及審批程序按照《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細則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羅湖分局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細則規定的“以上”,包含本數;規定“不超過”的,包含本數。幣種均為人民幣。
第十八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